1. 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1) 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 对自己在预备其中的表现作出全面地总结,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得如何; (3) 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递交党组织) 。
2. 讨论 党小组 (1) 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 突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 征求意见 党支部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的意见。
4. 审查 党支部委员会 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党员田间,全面分析研究与北苑党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 讨论 党员大会 (1)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 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执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 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 (4) 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6. 审批 党委 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7. 善后工作 党支部 (1) 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 (2) 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之后,也可以“喜报”形式在单位内张榜公布。 (3) 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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