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正文
 
南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4-03-27 23: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2014年湖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南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加强学院复试工作管理,为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    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及实践能力考核小组

由于我院生源结构及研究方向多样化,为了真正考察学生的真实水平。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在以下五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进行考核(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片机原理》、《机械原理》、《机械工程材料》、《机械制造工程学》、《工程测试技术》。学院成立了以命题老师及相关实验指导人员为成员的五个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及实践能力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复试必备证件及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4)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2)凡是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学院复试基本标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由学院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管理系统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且满足学院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学术型考生试成绩(100)= 笔试×(40)%+ 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30)% +面试×(30)%

专业型考生试成绩(100)= 笔试×(30)%+ 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50)% +面试×(20)%

4)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要求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学院加试科目:《机械原理》、《机械结构设计》。

四、复试录取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复试阶段总体安排:2014331---42

1)资格审查:2014331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资格审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

2)考生凭报到单到机械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209室)报到验证,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顺序装订)、政审表、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加试:

1)加试对象: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

2)加试科目:《机械原理》、《机械结构设计》

33311730~19301940~2140,地点:机械工程学院(具体地点待定)

4)综合面试

根据考生分组情况进行

时间:41830~1230,地点:机械工程学院

面试候考地点:机械工程学院201会议室(考生800前到候考室)

综合面试第一小组地点:学院精测实验室(211室)

综合面试第二小组地点: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分析与测试实验室(217室)

综合面试第三小组地点:机械工程学院评估办公室(302室)

综合面试第四小组地点:机械工程学院402多媒体教室

5)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考生任选一门进行考核(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片机原理》、《机械原理》、《机械工程材料》、《机械制造工程学》、《工程测试技术》

时间:411430~1630,地点:待定

6)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进行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时间:42830~1230,地点:机械工程学院

面试候考地点:机械工程学院201会议室(考生800前到候考室)

《机械制造工程学》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室(4/批)

地点:学院精测实验室(211室)

《机械工程材料》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室(8/批)

地点: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分析与测试实验室(217室)

《机械原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室(8/批)

地点:机械工程学院402

《单片机原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室(15/批)

地点:机械工程学院311

《工程测试技术》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室(10/批)

地点:机械工程学院301

7)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图书馆或经济管理学院)和体检(医疗中心)

8)考生复试通过后,并且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办理拟录取手续。其中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能办理拟录取手续。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94311:30前,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缺额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10)复试注意事项

1)第二批按第一批类似流程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学院内调剂:为简化工作流程,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及考生本人申请要求,在学院内部相近专业方向进行调剂复试。

3)凡第一志愿上线校内调剂考生均不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

五、拟录取

1.复试通过、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到研招办办理拟录取手续。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5.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其中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

6.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学院将复试相关信息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8.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201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304;电子邮箱:12095569@qq.com

 

附件1:南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南华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南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4-3-25

 

关闭窗口